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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小学教学楼建筑节能设计有标准
信息类别: [公共形象设计-公关]  浏览次数:1471次   发布日期: [2009-11-12]

     昨日,福建省中小学教学楼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公布。

  福建省住建厅公布的意见指出,教学用房内照明灯具的安装,灯具应采用长轴平行于学生主视线,尽量使光线从侧面引入。若教学用房内设有吊扇,应配有吊扇调速开关;照明灯具应采用吊装方式,与课桌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7米,但应低于吊扇,防止吊扇旋转时产生光影。

  教学楼设计应尊重原有的场所地貌,进行合理规划,保护和利用原有的植被资源。为保证学生学习的安静环境,教学楼建设选址应远离交通噪音、工厂、体育场等干扰源。
 
【本网整理编辑:wangyuan】【新闻来源:城市规划网】联系电话:0106749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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