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形象设计协会专家顾问指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得到同行专家公认,并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学者和专家。
一、顾问任职条件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热心形象设计事业,与形象设计行业有密切的联系,关心、参与和支持中国形象设计事业的建设和发展,能对协会的发展、人才培养、专业研究等方面做出贡献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在聘期内有义务为协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提供相关专业咨询及服务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被聘为协会专家顾问:
(1)在所从事的学术领域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国内外学术权威和知名人士;
(2)国内外知名大学的教授;
(3)著名机构的负责人及专业人士且做出了有重要影响的成绩;
(4)在与形象设计相关的重要国际、国内学术组织、学术刊物编委会中任重要职位;
(5)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任职资格证书的高级专门人才(一般应具有本专业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其他人士。
二、顾问评聘程序
(一)、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形象设计协会专家顾问申请表》,提供个人简历、本人学术论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二)、经协会专家中心审定和批准后,发出聘任文件,并在中国形象设计协会官方网站上公示。
(三)、颁发聘书,聘任材料由协会专家中心存档。
三、顾问资格管理办法
(一)、顾问应遵守中国形象设计协会专家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顾问的相关资料在中国形象设计协会备案,专家中心每年对其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并在www.cnida.com网站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三)、专家顾问的相关资料在中国形象设计协会备案,培训中心每两年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并在www.cnida.com网站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四)、专家顾问的聘期原则上为5年,受聘人任职资格仅在聘期内有效。聘任期满若需续聘,由本人提出,并到协会办理续聘手续,若本人未及时提出续聘申请,则视为自动解聘。期满后不续聘的应由本人提出并到协会备案,由协会致函受聘人,对其在聘任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下载顾问申请表 (咨询电话:010-67381038 010-6738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