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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辞海》解释,情人有两层意思:一是古代意义上的,指友人和恋人。二是现代意义上的,指婚外性伴侣。我所说的情人是第二层意义上的情人。中国有情人现象吗?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自母系氏族解体以来,偷情便成为普遍现象,无论多么严酷的国法族规都没办法制止偷情现象的发生,偷情之人当然是情人了,中国进入现代社会以前,从来没有让“情人”公开化或者说给“情人”一个“名份”,对此种现象称谓有很多,诸如:“嫖堂客”、“养汉子”、“搞破鞋”、“寻花问柳”等等,就是不称之为“情人”,这当然与中国的国情有关,进入现代社会以前的中国,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人想娶几房就能娶几房,差不多看上谁就能将谁娶进房里,基本上不需要偷偷摸摸的性伙伴,将蕴含美好的字眼给那些引车卖浆者显然没有必要。至于女人们,由于地位低下,情欲问题是不应该考虑的。“情人”在中国公开露脸应该是“五四”前后,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形成气候。也可以算作是“引进”的成果吧。
我之所以要郑重其事地谈“中国式情人”,是因为中国情人与西方情人有很大的区别,中国的情人关系比西方的情人关系要复杂得多或者说现实得多。这些年,中国人也把情人节当作一个不可忽视的重大节日了,特别是在大都市,情人节的热闹程度甚至超过了部分传统节日,有钱有地位的人找几个情人已经不算什么秘密了。然而,中国的情人们显然并不是很纯粹,中国的男情人们大多只记住了“欲”,而中国的女情人们却又很容易忘了“情”,给“情人”关系增添了很多附加条件。在这篇文章里我将以女“情人”为对象,来进行一些探讨。
尽管情人现象是“国粹”,但特指意义的“情人”显然是舶来品。我没有考证“情人”一词在西方出现的确切年代,也不清楚西方的情人现象从什么时候开始公开化,只知道自从罗马教皇在大约公元498年宣布2月14日是情人节以来,“情人”一词便被赋予了浪漫和美好的涵义。在西方世界,这个词语没有任何的讥讽和贬斥。所谓“情人”,是指以感情为基础并保持性关系的男女,顾名思义“情人”首先是“情”,是发自内心的相互欣赏相互吸引包括性的吸引,性关系是情人关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绝不是全部,更不是目的。对于西方人来说,情人是他们婚姻生活的补充,是慰藉心灵、排解忧愁、分享快乐、创造幸福的需要。因此,情人关系比较纯粹和简单,除了感情之外,应该很少其他内容。在西方,情人差不多是公开和半公开的。著名的浪漫主义大师雨果一生有过无数情人,其中与朱丽叶特的情史长达50年之久。这位与贵族名流厮混的女模特,有点像如今的某些明星,是贵族名流的高级妓女,然而雨果的真诚感动了她,让她放弃了纸醉金迷的生活,并最终成为雨果的情人和知心朋友,还承担为雨果抄写手稿的重任。雨果的几乎每一个情人其妻子阿黛尔都知道并有交往,有些还成为好朋友甚至还被这位高贵的女人接回家里居住。当有人指责雨果私生活放荡时,这位当时已近80岁的老人自豪地说:“我只有一个遗憾,那就是不能再犯这种罪行了。”读过《红与黑》的人都知道,主人翁于连有一个情人,她是德.雷纳尔夫人。该夫人出生贵族、气质高贵,又是市长夫人,德.雷纳尔夫人与出生卑微的于连的情人关系为上流社会所不能容忍,当因为感情纠葛及其他原因,致使于连向德.雷纳尔夫人开枪并将其打伤之后,上流社会终于抓住了置于连于死地的机会。当于连被砍头三天之后,德.雷纳尔夫人亲吻着自己的孩子去世了。我想,只要不是冷血动物,任何人看到这个情节时都不能不感动甚至流下热泪。这就是对西方情人最准确的阐释。在西方人的内心深处,情人是美好的字眼,情人是纯洁的关系,情人是无私的给予,情人是浪漫的情趣。因此,西方的文学名著里才给我们呈现了诸如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卢梭与华伦夫人这样或真实或虚构的“情人”形象。西方的“情人”们在建立“情人”关系的时候是没有山盟海誓的,也不承诺除了感情之外的额外责任,双方都有绝对的自由,都有自己的空间,更有自己的隐私。如果说他们还有什么承诺的话,那就是不干涉对方的隐私。当然,也不是没有例外,就像中国社会也有真正意义的情人一样。白宫前实习生莱温斯基与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之间的“拉链门”事件曾经是当时全球的热门话题。莱温斯基无疑有些动机不纯,亵渎了“情人”,但是,即便如此,她还是没有要求克林顿让自己“转正”,也没有要求留在白宫,更没有要求克林顿为自己招揽一个工程。她公开自己与克林顿曾经的情人关系为了满足虚荣心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