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礼仪的谈判礼仪与其他各种类型的谈判相比,国家公务员所接触的谈判主要具有如下三个特点。 其一,官方性 其二,广义性 其三,机密性
(一)艺术地听
进而言之,国家公务员在谈判中要听得有效,听得艺术,既善于捕捉有益的信息,又及时地抓住谈判对手发言的要领,还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多加注意。 1、 主动耐心 2、 察言观色 3、 注意细节 4、 反馈及时
(二)有效地问
必须注意以下四点。
1、 提问的时机.提问的最佳时机有三个: 一是对方发言的间歇之时,如找材料、用饮料的时刻; 二是对方发言结束之后; 三是自己发言的前后。
2、 提问的方式
从大的方面讲,提问共有两大方式。 一是开放式; 二是闭合式 .
3、 提问的逻辑
在提问前,最好有所准备
在准备提问时,应当学会“下棋看五步“ 提问时不宜跳跃性过大
4、 提问的态度
在提问时,对对手的性格,务必要给予重视。一般说来,对严肃的对手,提问要认真;对暴躁的对手,提问要委婉;对开朗的对手,提问要随意;对率直的对手,提问要简洁。 根据礼仪规范,在提问时,一般还须力戒以下十种有可能被认为失礼的表现。 其一,对提问不要附加个人色彩; 其二,对提问不要多做解释; 其三,不要使提问与谈判无关; 其四,不要一次提出一连串问题; 其五,不要提含有敌意的问题; 其六,不要提指责对手个人的问题; 其七,不要提涉及对手或其家人个人隐私的问题; 其八,不要在提问时带有审问、威胁、讽刺或挑衅的口气; 其九,不要在对方谈兴正浓时冒然发问; 其十,不要使提问暴露出自己缺乏准备.
(三)策略地说
和普通的谈话、谈心相比,谈判除了要遵守基本的交谈礼仪规范之外,其一大特色,就是讲究策略性。这一点,是因其事关重大,牵扯利益问题。
从总体上说,谈判可以分为温和观点争论、强硬观点争论与原则性争论等三种基本类型。在一定的意义上,它们都具有对抗性特征。谈判的结果,应当是有关各方各有所得,共同获胜,而不应该是“你死我活”、“有我没你”,或两败俱伤,玉石俱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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