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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版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信息类别: [公共形象设计-公关]  浏览次数:1481次   发布日期: [2009-12-16]

      12月15日消息:今后,在厦门建设低于50米的居住建筑,可得加个 “盖子”——— 坡屋顶。昨日,最新版即2010年版的《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讨论稿(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划局网站上对外公示。

  据建筑业人士介绍,坡屋顶形式有很多种,有单坡式、双坡式、四坡式等。厦门进行的“平改坡”改造,最常见的就是双坡式。据悉,最早被平改坡的是人民会堂两侧的住房,而后是湖滨一里到槟榔一带。目前,仙岳路、成功大道、环岛干道两侧的部分低矮房屋也将进行 “平改坡”改造。

  坡屋顶有四大好处:下雨的时候好排水、屋顶美观、隔热节能、防止屋顶违章搭盖。新规定并没有要求坡顶面应采用什么颜色,一位建筑专家认为,闽南的特色是红砖古厝,如果以红色作为主要颜色,最能体现出厦门的特色,如鼓浪屿的老别墅、集美学村。

  新版规定的讨论稿目前在征集意见,公示期为15天,市民可通过电话或在线填写意见、建议,联系电话为2137908。
 
【本网整理编辑:wangyuan】【新闻来源:中国公关网】联系电话:0106749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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