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消息:记者昨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将严格规范村镇规划编制的审查、审批程序,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通过统筹镇村规划,合理确定村镇生产用地和各类建设用地布局、规模,引导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进入城镇就业落户。同时,合理配置中心村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村民住宅小区,引导农村产业与人口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聚,实现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农村人口的有序转移。
据了解,我省将对县、乡、村三级村镇体系规划分别采取不同的审查批准程序,但都包含专家论证、征求村民意见、公告、备案等内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力量。凡承担我省行政区域内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乡和村庄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必须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办理城乡规划项目登记,并不得以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或挂靠名义承揽规划编制业务,禁止违法转包、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