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wie坚持身穿亮闪闪的彩色斜纹演出服上台,并在胸前配上了大片的湖蓝色羽毛,他只管唱他的《阿拉丁神灯》、化上浓艳彩妆、染彩色头发、才不在乎“时尚是不是已经完蛋了”。而正是这种不羁,却成全了一轮新时尚。色彩狂人摄影师Guy
Bourdin,据说让模特Ursula
Andress赤裸地在玻璃桌面上躺了6小时,而他那时正疯狂行走在巴黎街头,为的是寻找一块适合搭配模特肤色的玫瑰色背景布。色彩专家Elsa
Schiaparelli三四十年代推出“Shock
Pink”,曾让那个时代的时尚与粉红一起“Shock”。Valentino专属的红,带着一身艳光,指导全世界的公主、明星、名媛们走过了45年的光阴。
抛开潮流的影响不谈,狂爱艳色的人,多半具有像艳色一样高调激昂的性格,充满激情、行动积极、个性有些激烈却有独特感染力和才能的人物。这类型人物的那股不顾一切、勇往直前的劲头,约等于飓风来袭时的巨大威力。于是,这些响当当的艳色性格代表人物,用可爱的执着、让人无可奈何的固执、和不可思议的非凡天赋,证明了艳色活跃、突出、追求完美、永不妥协的性格力量。
我们不用从“心理投射”的角度去研究为什么艳色拥有这么强有力的能量,她成为艺术,便深入人心,她融入性格,便卓越而坚决。就像我们不知道是谁决定了人类的血液是鲜红的,而生活在海底的鲎的血液是蓝色的一样,就像是我们不了解自然界中许多美得超乎想象的艳色是谁创造的一样,“艳色种族”生来就是神秘的领袖派,从来就只张狂地走自己的路。